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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试点药品零加成内部管理面临考验
时间:2013-09-05 10:25:13  作者:网站编辑  来源:首席医学网
省卫生厅公布了第一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常用药品中标产品439个,全部为竞价产品。中标价格与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零售指导价相比,平均下降了46.7个百分点。

    省卫生厅公布了第一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常用药品中标产品439个,全部为竞价产品。中标价格与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零售指导价相比,平均下降了46.7个百分点。这是继年初试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之后,省卫生厅为进一步降低药价推出的又一重大举措。根据省卫生厅有关规定,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途径予以补偿。8月份,记者在济宁深入调查,探访药品“零加成”和竞价采购对基层医院带来的影响。

 日前,记者来到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邹城市人民医院,尽管已近中午,但前来问诊的病人依然络绎不绝。据介绍,原先病人都集中在上午看病,但取消药品加成后病人明显增多,经常到下午还要排队。

 去年10月1日,邹城市人民医院全部药品率先实行零差率销售;今年1月1日,邹城市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紧随其后实现零差率。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自取消药品加成以来,邹城市人民医院门诊量增幅明显,今年上半年共完成门诊22.6万人次,同比增长11.41%,业务收入实现1.45亿元, 同比增长12.49%。与此同时,门诊次均费用由200元左右下降到180元左右,同比下降10%。尤其是人均住院费用,由2012年10月—12月的 5974.95元,降为现在的5000元左右,下降幅度较大。

 目前该院共有基本药物523种,使用比例为87%,占销售总额的37%。济宁市卫生局规划财务科科长薛冰告诉记者,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以量大的优势,获得了低廉的价格。“取消以药补医,让群众享受到了医改带来的甜头,省级药品采购平台启用后,老百姓将享受到更大的实惠。”

 服务提价难抵医院收入缺口

 记者了解到,补偿机制实施后,医院并没有按照测算的结果实现“略有盈余”,反而出现了入不敷出的状况。

 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原药品销售收入中的合理价差部分为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即应补偿金额。去年12月29日,济宁市物价局、卫生局、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邹城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药价格调整方案的意见》。提高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护理费、住院手术费,占应补偿金额的比例分别为15%、30%、25%、30%。

 通过调查,大部分患者对上述调价表示可以接受:“尽管护理费、住院诊查费和手术费都提高了,但幸好这三项都在报销范围之内。”邹城市人民医院一患者家属李福厚表示,对于住院病人来说,取消15%的药品加成和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在“一升一降”中,患者总体负担还是减轻了不少。

 相比于市人民医院,邹城市中医院情况更为严重。据悉,该院上半年共减少药品收入189.9万元,依靠提高医疗服务费用仅补贴了62%,缺口较大。邹城市中医院院长刘开军介绍,邹城市中医院每年手术在一千台左右,仅相当于同级别的综合性医院一个月的手术量,虽然上调了住院手术
价格,但是现行的补偿机制更多地“照顾”了综合性医院,对于中医院并不太适用。

关键字:试点药品,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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