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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伤患者在休克期的复苏补液治疗
时间:2014-12-03 11:22:09  作者:网站编辑  来源:临床烧伤外科学
烧伤休克属低血性休克。烧伤早期病理生理主要是细胞外液减少,及时快速补液为防治烧伤早期休克最主要的措施。
    烧伤休克属低血性休克。临床医学烧伤早期病理生理主要是细胞外液减少,及时快速补液为防治烧伤早期休克最主要的措施。同时还要尽快改善缺氧状况,使组织氧输送量和氧耗量恢复正常,以满足组织细胞代谢需要。迅速恢复血容量,有利于改善胃肠道血液供应,以保护肠壁屏障功能和防治代谢偿性隐匿性休克。
    1、口服补液:使用于轻度烧伤。危重烧伤普遍存在口渴,且伤情越重,复苏越晚,口渴越明显。但却不可大量饮水,以防诱发呕吐,甚至引发急性胃扩张。口服烧伤饮料配方为1000ml内含食盐3g,碳酸氢钠1.5g,糖10g。少量多次饮用,每次以不超过50ml为宜。今年来有主张,烧伤休克期不禁食,适量给流质饮食是可行的。
    2、静脉补液:烧伤休克渗出液的成分为组织液和血浆,渗出量与烧伤面积和体重关系密切,根据面积和体重变量估计休克期补液,并结合临床指标予以调整,可维护烧伤休克期安全。
    成人Ⅱ度烧伤面积15%-20%,小儿5%-10%,无恶心呕吐,能口服者,可及早服烧伤饮料。婴幼儿可吃母奶,大部分不需要静脉输液。但头部组织较疏松,烧伤后水肿严重,易发生休克,故小儿头面部烧伤超过5%,应予输液,切勿麻痹大意。
    烧伤面积在30%以下者,以静脉输液加口服补液。静脉输液以电解质为主,胶体液可用右旋糖酐;Ⅲ度烧伤面积较大者,可输部分血浆或全血。若烧伤总面积大,且Ⅲ度多者,胶体液以血浆、全血为主,部分为右旋糖酐;如渗出多或有血液浓缩时,应选用血浆。
    成批收容伤员或再战时,如不能获得胶体液,可输电解质或平衡盐溶液,伤后第一个24h,每1%烧伤面积,每千克体重补给4ml。
    严重烧伤休克期复苏液体计算方法和方式不尽一致,一般仍以采用胶晶体液公式为多。胶晶体液复苏最早用Evans公式,国内外采用的多为改良公式。输液过多,特别是等渗出乳酸林格液超负荷,容易发生肺水肿和脑水肿及肠麻痹等症状。基于钠维持细胞外液容量,有主张在烧伤早期应用高渗钠液复苏,有用液量少,心脏功能恢复早,肺、肠等重要器官缺血性损害轻,水肿型并发症少等优点。烧伤创面和组织器官水肿轻的患者,很少需采取焦痂切开减张和气管切开。高渗钠液毕竟非生理溶液,需摸索最佳钠浓度配方和治疗方法,提高安全性和有效性。
    按输液公式计算的液体量与成分为近似值,并不代表实际需要,只能作为开始输液的参考。补液的质、量要看病情的变化和治疗反应,即以临床指标作为调整补液计划和掌握补液的质、量和速度的依据。   
关键字:烧伤,复苏补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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