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常识 -> 烧伤康复期治疗的过程
烧伤康复期治疗的过程
时间:2014-12-04 11:42:44  作者:网站编辑  来源:临床烧伤外科学
烧伤创面基本愈合不表明治疗结束。深Ⅱ度和Ⅲ度创面治愈常遗留瘢痕增生或挛缩畸形,还有畸形防治和肢体功能与内脏功能恢复的过程。
    烧伤创面基本愈合不表明治疗结束。深Ⅱ度和Ⅲ度创面治愈常遗留瘢痕增生或挛缩畸形,还有畸形防治和肢体功能与内脏功能恢复的过程。肢体要注意保持功能位,及早实施康复治疗。即采用各种综合性医疗措施,如蜡疗、按摩、软化瘢痕的药物离子导入或注射、外敷等,穿弹性织物进行加压、牵引等,练习肢体活动。经上述治疗仍无好转者,伤后3-6个月可以整形修复,以改善功能。严重烧伤内脏器官功能亦需要有恢复的过程。
    修复期包括创面修复与功能修复。创面修复过程在创面形成后不久就开始。Ⅰ 度烧伤3-5d痊愈,脱屑,无瘢痕。浅Ⅱ度烧伤由于生发层仅部分被毁,如无感染1-2周痊愈或痂下愈合,也不遗留瘢痕。深Ⅱ度烧伤如无感染,经3-4周后,有可能依靠残存皮肤附件在上皮再生,将创面覆盖愈合,故有时亦可痂下愈合。但由于创面在未被增殖的上皮小岛覆盖以前已有一定量的肉芽组织形成,故愈合后可产生瘢痕。Ⅲ度烧伤或严重感染Ⅱ度烧伤,由于皮肤附件完全被毁,创面只能由四周创缘的上皮向内生长覆盖。因此,创面较大时如不经植皮多难自愈,有时可形成顽固性慢性溃疡。愈合后生成大量焦痂,遗留严重畸形和功能障碍。
    无论深Ⅱ度烧伤的痂皮或Ⅲ度烧伤的焦痂,大多在伤后2-3周或更长时间开始与肉芽组织分离,自溶脱痂。大量坏死组织液化,感染机会增多,且脱痂后肉芽组织外露,体液丧失,可能造成代谢功能紊乱,如脱水、缺钾、低蛋白血症、贫血等。如不及早去除焦痂或痂皮,用植皮等方法消灭创面,表现为瘢痕增生、挛缩畸形、痛性瘢痕等,需要功能锻炼和整形矫正;内脏损害也需要修复。严重大面积深度烧伤愈合后,由于大部分汗腺被毁,散热调节体温的能力较弱,需要调整适应。这一过程临床上称为功能恢复期或康复期。
关键字:烧伤,康复期
反馈
版权所有2012-2019 组织工程与再生医学网 保留所有权利
京ICP备1101368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