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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性损伤致伤机制
时间:2014-12-18 11:27:14  作者:网站编辑  来源:临床烧伤外科学
吸入性损伤是热力、烟雾或化学物质等吸入气道,造成鼻咽部、气管和支气管,甚至肺实质的热力和化学损伤及全身化学中毒。
    吸入性损伤是热力、烟雾或化学物质等吸入气道,造成鼻咽部、气管和支气管,甚至肺实质的热力和化学损伤及全身化学中毒。
    吸入性损伤使烧伤的全身性病理生理改变更加严重,病情更加复杂,治疗更加困难。伴有吸入性损伤的烧伤患者病情均比较严重,病死率在48%-86%,成为仅次于烧伤脓毒症的死亡原因。在烧伤患者中,实际致死的原因多数不是烧伤本身,80%左右的致死原因是燃烧产物吸入导致窒息缺氧或化学毒性作用。提高对吸入性损伤严重性的认识,改进治疗方法,是提高烧伤治愈率的关键之一。
    1、热力直接损伤
    (1)干热损伤:干热主要包括火焰及高热空气。干热空气的热容量较低,所以传热能力差。吸入干热空气,经鼻腔、口腔、咽部黏膜表面因其含水,能吸收较大热量,降低干热气体的温度。吸入300°的干热空气达到气管隆突处已降至50°。同时,吸入干热空气时,咽部反射性痉挛,也可减少高热气体的吸入。仅吸入干热空气,多限于喉部及气管上部黏膜损伤,较少伤及隆突以下支气管,很少损及第三节支气管。但剧烈爆炸瞬间产生的高热气浪冲入气道也能造成呼吸道损伤。
    (2)湿热损伤:湿热主要指湿热蒸汽,其热容量是干热空气的4000倍,且散热慢,可造成下呼吸道和肺泡的损伤。
    2、化学性损伤
    常用的物品原料,如木材、塑料制品、棉花、丝绸、尼龙、羊毛及化纤制品燃烧后,可产生氮氧化物、氯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醛类及有机酸等有害化物物质,是烟雾中主要致伤物质,可损伤呼吸道和肺组织。烟雾中的颗粒比气体具有更强的致伤能力。动物吸入滤除直径大于0.3纳米微粒的烟雾,也能产生严重的一氧化碳中毒,但不会发生气道黏膜水肿、黏膜溃疡和支气管出血等。吸入性损伤主要与烟雾中大量颗粒氮氧化物和氧自由基对肺组织造成损伤有关。气相中氧自由基的半减期仅为几十秒钟,而吸附于 颗粒上则可持续20min以上,吸入呼吸道后引起的组织细胞氧化性损伤可维持数小时乃至数天。氧自由基能灭活内源性抗氧化及蛋白酶系统,激活肺泡巨噬细胞和中性粒细胞,释放大量炎症递质,引起一系列炎症反应,进而产生肺炎、肺水肿,加重肺及全身的继发性损伤。
    3、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吸入性损伤窒息可分为三种情况:a、在密闭环境中发生物质体燃烧,大量消耗空气中的氧气,致使环境中氧浓度急剧下降,在场人员无论是否有烧伤或吸入性损伤,均可能因吸入低氧空气而窒息。b、吸入性刺激气体,引起喉咙痉挛,声门紧闭,造成窒息。c、物体燃烧中释放大量窒息性气体,吸入后引起中毒,甚至死亡。常见的窒息性气体有一氧化碳、氯化氢。
    对于遭受吸入性损伤的患者而言,上述致伤因素可以单一或同时存在,引起气道、肺组织损伤。
关键字:吸入性,致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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