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和指征
换药即清洁创面,施用药物,更换敷料。暴露创面或半暴露创面感染后,应用或改用包扎疗法。为便于引流和用药,应经常或定时更换覆盖物。包扎创面如局部疼痛逐渐加重、渗液增多及外敷料潮湿或有臭味,应立即更换敷料,检查创面情况。如感染严重,可再改用半暴露,并加强局部用药。
烧伤创面无论深浅,换药时更换内层敷料应遵循的原则为,凡与创面紧贴粘牢并较干燥的内层纱布应予保留,不必更换,直至创面愈合后,自然脱落;若创面分泌物多并有坏死组织,需加强换药清创。
换药间隔时间
应根据感染程度和坏死组织溶托的情况而定,以不引起创面分泌物的蓄积,又不干扰组织修复为原则。一般每日1次,必要时2次。
操作
先将内层敷料用盐水浸湿后再缓慢揭除。揭除内层纱布时,使内层纱布与创面平行的方向揭除。清除坏死组织时,以不出血为原则。这样可使损伤减低到最轻程度,疼痛亦相对减轻。包扎时内层敷料要铺平,松紧适度。肢体应置于功能或采取对抗瘢痕挛缩位。
无菌观念和消毒隔离
创面处理无论用哪一种方法,都要严格遵守外科无菌操作技术,绝对不能认为烧伤面大,难以避免污染或感染,而忽视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技术。换药顺序先清洁创面,后感染创面,每次换药前后,操作者应洗手消毒,严防交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