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登记
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居民,愿意身故后无偿捐献器官者,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住院地的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建议征得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近亲属的同意)。
二、捐献评估
开展器官捐献的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派专职协调员和专家评估小组前往潜在捐献者所在医院,对捐献意向及影响捐献的法律、伦理、医学等情况进行核实评估。
三、器官获取
在捐献确认工作完成后,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派器官获取组织按捐献意愿实施器官获取工作,并摘取《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中同意捐献的器官或组织。专职协调员见证获取过程。获取的器官应按照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进行保存和运输。
四、器官分配
人体捐献器官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执行分配,以确保捐献移植工作透明、公平、公正。此外,相关流程式还包括遗体处理、缅怀纪念、人道救助等内容。
[延伸阅读] 今年将修订器官移植条例
2010年,卫生部与中国红十字会启动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志愿捐献试点工作。2013年9月,国家卫计委强制要求使用“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分配捐献的器官。2014年3月,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成立,全国政协常委黄洁夫任主任委员。
截至2015年3月1日,已登记器官捐献志愿者35290人,已见证成功捐献3188例,救治器官衰竭患者8866人。不过,“供求”矛盾依然突出。据国家卫计委统计,中国每年约有30万人需要器官移植,而只有约1万人能够完成移植。
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有“死者为大、保全尸”的说法。而黄洁夫认为,中国文化有“舍生取义、大爱慈悲”的另一面,传统观念不是器官捐献人数少的主要原因,“你以前没有建设捐献体系,叫老百姓找谁去捐献呢?”
3月19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副会长郝林娜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专家交流时透露,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今年将修订,会增加器官捐献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