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手部烧伤深度一般采用三度四分法分类,即Ⅰ 度烧伤、浅Ⅱ度烧伤、深Ⅱ度和Ⅲ度烧伤。Ⅰ 度、浅Ⅱ度、深Ⅱ度烧伤损伤深度病理改变比较明确,而Ⅲ度烧伤比较含糊,笼统指损伤波及皮肤全层或深达脂肪、肌肉和骨骼。国外大多数学者用partial thckness skin burn和full thickness skin burn说明皮肤损伤的特点。full thickness skin burn表明全部上皮都已烧毁,除小面积损伤(靠周边收缩和上皮扩展愈合)外均不能自然愈合,但没有把深部组织如血管、神经、肌腱、骨骼、关节、脏器等所受损伤和修复方法各异等表达清楚。德国一般主张四度五级法,把波及神经、血管、肌肉、肌腱、骨骼等的损伤称为Ⅳ度,表明此类损伤比全层皮肤损伤更加严重。
1970年,我国将烧伤分度统一为三度四分法。经过20多年的实践,发现使用仍有不便,故以改用四度五分法,分度明确。即把肌腱、关节、骨骼、内脏等少数诊断为四度,以示其严重程度。
分度 | 损伤深度 | 临床表现 | 愈合过程 |
Ⅲ度 | 全层皮肤及部分皮下组织 | 皮革样,失去弹性和知觉、痛觉,基底苍白、发硬,水肿重,活动功能好,数日出现大栓塞血管,减张效果好 | 3-4周焦痂脱落,出现肉芽,若创面范围小,瘢痕可愈合;范围大,需要行皮片移植手术 |
Ⅳ度 | 皮下组织以下肌腱、神经、血管、骨骼、关节 | 表皮完全剥落,基底干,水肿轻,干性碳化,无痛觉,活动差,栓塞血管出现早 | 干燥,功能受限,关节开放,指骨干性坏死。需要行皮瓣移植手术 |
手部深度烧伤科按其解剖特点、功能状态和伤势情况分区。
分区
1、手背区包括手背及手指近节四分之三处。
2、手指区包括指背、骨坏死及全指坏死。
3、鱼际区
4、掌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