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事故发生,限制灾害范围,消灭火灾,撤至安全地点是防火防爆的基本原则。根据火灾、爆炸的原因,一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加以预防。
1. 火源的控制与消除
引起火灾的着火源一般有明火、冲击与摩擦、热射线、高温表面、电气火花、静电火花等,严格控制这类火源的使用范围,对于防火防爆是十分必要的。
(1) 明火 主要是指生产过程中的加热用火、维修焊割用火及其他火源。
(2) 摩擦与冲击 机器中轴承等转动的摩擦、铁器的相互撞击或铁制工具打击混凝土地面等都可能发生火花。
(3) 热射线 紫外线有促进化学反应的作用。红外线虽肉眼看不到,但长时间局部加热也会使可燃物起火。直射阳光通过凸透镜、圆形烧瓶会发生聚焦作用,其焦点可成为火源。
(4) 高温表面 要防止易燃物质与高温的设备、管道表面接触。
(5) 电器火花 电器火花分高压电的火花放电、短时间的弧光放电和接点上的微弱火花。
(6)静电火花 在一定条件下,两种不同物质相互接触、摩擦就可能产生静电。
2. 爆炸控制
爆炸造成的后果大多非常严重,科学防爆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防止爆炸的主要措施如下。
(1)惰性介质保护
(2) 系统密闭
(3) 通风置换
(4) 安装爆炸遏制系统爆炸遏制系统由能检测出初始爆炸的传感器火剂罐组成,灭火剂罐通过传感装置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