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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烧伤局部损害的特点
时间:2015-09-24 11:29:49  作者:网站编辑  来源:医学百科
低压电损伤造成的创面损害一般范围小,创面较浅,一般为深二度至三度烧创面。常局限于触电部位,如手、足、口腔等,个别可深达手或足部的血管、神经、肌腱。

  (1)低压电损伤

  低压电损伤造成的创面损害一般范围小,创面较浅,一般为深二度至三度烧创面。常局限于触电部位,如手、足、口腔等,个别可深达手或足部的血管、神经、肌腱。

  (2)高压电烧伤

  电流入口处可显示炭化中心、创面凹陷,环以蜡黄色或灰白色皮革样坚韧的坏死皮肤,其外层为黑色或鲜红色狭窄环,伴有略高的边缘。进口可能不止1个。进口的大小变异较大,但这并不反映其下面组织的损伤范围及情况。出口可能较小,干燥而呈圆形,也可能不止1个。电击创面最突出特点为,皮肤的创面很小,而皮肤下(正常皮肤下)的深部组织的损伤却很广泛。深部组织损伤可累及肌肉、肌腱、神经、血管、骨骼。肌肉损伤的表现从一般性的肿胀直至明显的凝固性坏死,坏死的肌肉色泽呈灰白色或暗红色,水肿、软化,其坏死的范围和平面很不均匀,损伤的肌肉往往与正常肌肉分界不清,深浅层次不规则,可能浅层肌肉正常,而深层肌肉缺血、坏死。可呈夹心坏死现象,即在血运良好的浅部肌束下有深部肌束的坏死、同一肌束内的坏死可仅见于一段、同一平面血运良好的肌束中可能夹有片状坏死的肌肉,由于各部位组织结构及导电性、对热损伤耐受的不一致,以及触电时身体各处电场分布的差异等,造成电烧伤的“多发性”、“节段性”、“跳跃性”及肌肉的“夹馅状”坏死、骨周围“套袖状”坏死等复杂多样化表现。

  电流经皮肤进入体内,即沿电阻小的血液运行,当电流达到一定程度,可损害血管壁,内皮细胞释放第Ⅷ凝血因子促进血细胞的凝集和血栓的形成,引起血管多发性栓塞、坏死。血管堵塞前的血管造影提示,损伤血管呈不规则的狭窄以及“串珠状”影像。电烧伤的另一特征是组织进行性坏死。由于电流在体内可通过电阻小的血管使血管壁内膜损伤,造成血管栓塞、管腔扩大或继发性破裂出血。电烧伤时花生四烯酸代谢产物PGF和TXA2的释放和失衡,也导致微血管的血栓形成。组织坏死的范围与血管受损有关,故在电损伤的早期难以确定损伤的深度和广度。肢体电损伤后未有充分的切开减张可致筋膜腔综合征,导致肌肉肿胀受筋膜腔的限制,血管、神经受压,由于肢体循环障碍导致进一步的肌肉和软组织坏死。

  头部电烧伤常致头皮坏死、颅骨外露,甚至全层颅骨坏死以及常合并脑、脊髓和眼球晶状体损伤。面部电损伤可引起感觉器官的严重损伤,如面部为电流的进口,则可导致患者眼、口腔、鼻子的坏死或缺损以及颌骨暴露,并导致毁容的后果。四肢的电损伤,作为容量导体其截面直径小,因此损伤严重。如手握电源未能摆脱,接触时间长,则手指及掌部出现炭化、干枯。触电的肢体因屈肌收缩,关节处于屈位。严重的屈曲挛缩可引起肢体的开放性骨折以及关节的脱位。在肘关节、腋部、腘窝部及腹股沟部,其相互接触的近关节的皮肤可因电流经过而产生间断性创面。躯干作为容量导体,其截面积较大,电流通过躯干很少引起内脏的损伤,但如果躯干作为电流的进口,则病情复杂,可引起内脏的损伤。胸壁直接接触电流,患者可出现胸壁全层烧伤不伴有或伴有开放性气胸,严重者可导致胸腔内心、肺等组织的损伤。腹部直接接触电流可造成腹壁的严重损伤或全层坏死,严重者可有腹内脏器的损伤,如肝、脾局部性坏死,肠、胆囊、膀胱局部坏死和(或)穿孔,损伤范围差异很大。必须注意的是腹部电损伤累及肠管损伤时,在肠管破溃穿孔前可无明显的腹部体征。

关键字:电烧伤,局部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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