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设计治疗方案,特别是处理成批伤员时,筹组人力、物质条件,需要区别烧伤严重程度的分类。我国常用下列分度法:
轻度烧伤:Ⅱ°烧伤面积9%以下。
中度烧伤:Ⅱ°烧伤面积10%~29%;或Ⅲ°烧伤面积不足10%。
重度烧伤:总面积30%~49%;或Ⅲ°烧伤面积10%~19%;或Ⅱ°、Ⅲ°烧伤面积虽不达上述百分比,但已发生休克等并发症、呼吸道烧伤或有较重的复合伤。
特重烧伤:总面积50%以上;或Ⅲ°烧伤20%以上;或已有严重并发症。
另外,临床上还常称呼小、中和大面积烧伤,以示其损伤轻重,但区分标准尚久明确。故病历记载仍应明确面积(%)和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