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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烧伤症状适用于清创术及禁忌症
时间:2015-10-09 11:03:52  作者:网站编辑  来源:医学百科
8小时以内的开放性伤口应行清创术,8小时以上而无明显感染的伤口,如伤员一般情况好,亦应行清创术。如伤口已有明显感染,则不作清创,仅将伤口周围皮肤擦净,消毒周围皮肤后,敞开引流。

  8小时以内的开放性伤口应行清创术,8小时以上而无明显感染的伤口,如伤员一般情况好,亦应行清创术。如伤口已有明显感染,则不作清创,仅将伤口周围皮肤擦净,消毒周围皮肤后,敞开引流。

  清创术适用于:

  1.所有的火器伤口均是污染的,应尽早在6~8h内行彻底的初期外科处理。

  2.危及伤员生命的内脏伤已经处理,休克及水电解质紊乱已纠正,全身情况稳定,能耐受手术。

  禁忌症

  1.四肢火器伤、创面大而深,伤员合并有严重的休克和水与电解质紊乱,全身情况不稳定。

  2.疑有火器伤所致的肢体主要血管损伤,血源缺乏,技术条件受限时。

  3.有或疑有内脏伤的火器伤。

  4.出口很小的软组织贯通伤,或浅而小的切线伤。

  5.已发生感染的火器伤,不宜行过多的清创操作,应充分引流,以免感染扩散。

关键字:烧伤症状,清创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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