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方法是根据Ⅱ°、Ⅲ°烧伤面积,补液以维持有效血循环量。
1.早期补液的量和种类 国内、外研究者对烧伤补液疗法设计了各种方案(公式)、表二列出国内常用的方案。按此方案,一体重60kg烧伤Ⅱ°面积30%的病人,每一24小时内补液量应为[60×30×1.5(额外丢失)]+2000(基础需水量)=4700(ml),其中晶体液1800ml、胶体液900ml和葡萄糖液2000ml。第二个24小时应补晶体液900ml、胶体液450ml和葡萄糖液2000ml(共3350ml)。晶体液首选平衡盐液,因可避免高氯血症和纠正部分酸中毒;其次选用等渗盐水等。胶体液首选血浆,以补充渗出丢失的血浆蛋白;但血浆不易得,可用右旋糖酐、羟乙基淀粉等暂时代替;全血因含红细胞,在烧伤后血浓缩时不相宜,但浓度烧伤损害多量红细胞时则适用。
2.补液方法 由于烧伤后8小时内渗出迅速使血容量减少,故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的1/2应前8小时内补入体内,以后16小时内补入其余1/2量。就扩充血容量而论,静脉补液比较口服补液确实有效。尤其对面积较大或(和)血压降低者,需快速静脉输液。要建议有效的周围或中心静脉通路(穿刺、置管或切开)。对原有心、肺疾病者,又须防避过快输液所引起的心力衰竭、肺水肿等。输液种类开始选晶体液,利于改善微循环;输入一定量(并非全部估计量)晶体液后,继以一定量的胶体液和5%葡萄糖;然后重复这种顺序。5%葡萄糖不应过多或将估计量全部连续输注,否则会明显加重水肿。Ⅲ°烧伤面积超过10%或休克较深者,应加输碳酸氢钠以纠正酸中毒、硷化尿液。口服饮料(每dl含氯化钠0.3g、碳酸氢钠0.15g、或加少量糖、香料等),可以引起补液作用,但要防避引起急性胃扩张。
以上为伤后48小时的补液方法。第3日起静脉补液可减少或仅用口服补液,以维持体液平衡。
因为烧伤病人的伤情和机体条件有差别,补液的效应也不同,所以必须密切观察具体情况,方能调节好补液方法。反映血容量不足的表现有:①口渴。②每小时尿量不足30ml(成人),比重高。③脉搏加快和血压偏低(或脉压减少)。④肢体浅静脉和甲下毛细血管不易充盈。⑤烦躁不安。⑥中心静脉压偏低。较重的、尤其是并发休克的烧伤病人,需留置导尿管和中心静脉导管以便监测。此外,还需化验血红蛋白和红细胞比积、血pH和CO2结合力等。存在血容量不足表现时输液应较快,待表现好转时输液应减慢,直至能口服饮料维持。有时快速输液使血容量一时间过大(中心静脉压偏高),宜用利尿剂以减少心脏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