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对于心功能不全患者无具体的活动指导方案及计划,只有分级活动的大体定义:Ⅰ级:进行一般体力活动不受限制;Ⅱ级:进行一般体力活动稍受限制,活动后心悸、轻度气短,休息时无症状;Ⅲ级:一般体力活动显著受限制,休息时无不适,日常工作即感不适、心悸、呼吸困难,或既往有心力衰竭史;Ⅳ级:不能进行任何体力活动,休息时仍有心悸、呼吸困难等心力衰竭表现。心功能不全患者大都是老年人[1],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护理效果不佳,而且部分护士对待患者的活动意识不强[2-4],尤其是危重患者[5],更注重观察的是病情变化,忽略基础护理,尤其是活动指导。经临床试验,进行规范化活动指导,从而加快患者的疾病恢复,缩短平均住院天数,现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