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探讨晚期鼻咽癌放疗后辅助化疗的临床价值。 方法 52例Ⅲ、Ⅳ期鼻咽癌随机分为观察组、对照组,两组放疗方法相同,先给予原发灶常规放疗70Gy/7W,颈部淋巴结无转移预防照射50Gy,有颈部淋巴结转移的照射70Gy/7W,如果有颅底破坏加颅底小野补量10~15Gy。观察组放疗后2周依据不同病理类型采用5-Fu+DDP、CTX+ADM+DDP或加VM-26化疗,3~4周1疗程,共4~6疗程。 结果 观察组和对照组患者1、3、5年生存率分别为90%、88%;65%、49%;53%、38.5%差异均有显著性(P值均小于0.05)。 结论 放疗后辅助化疗是进一步提高鼻咽癌疗效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