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实施11年。当日,来自北京、山东、广东、上海等地的14位女性律师联名,分别向此前未公开信息的14个省(区、市)的计生或财政部门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收支及审计情况。同时向国家审计署申请信息公开,询问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是否属于审计事项。
据了解,这是继今年7月浙江省碧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有水向全国31个省(区、市)计生委、财政厅,申请公开2012 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及审计情况后,又有公民加入追问社会抚养费总额、去向的行列。截至8月31日,吴有水共收到17个省(区、市)计生或财政部门公开的 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总计超过165亿元。其他14个省份或不予回复,或回复称“不能公开”。
此次提出申请的14位女律师之一、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溢智表示,社会抚养费是“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11年来,这笔应取之于民、用之于社会事业公共利益的费用的征收情况和使用情况,始终未向社会公众公开过。
黄溢智表示,非常支持吴有水的申请,其他14个省份不予公开相关信息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于是决定加入追问行列,希望了解2012年度各省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总额和支出情况,并进一步询问征收总额中包含多少例,以及同级财政部门收到社会抚养费后,向计生部门的返还比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