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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卫生局发布《安全就医指南》 不得用医生形象做广告
时间:2013-10-29 09:33:57  作者:网站编辑  来源:华夏医界网
24日,东莞市卫生局发布了《安全就医四大注意事项》,提醒市民在看病过程中,要注意看证照、防医托、存凭证、识广告。

    24日,东莞市卫生局发布了《安全就医四大注意事项》,提醒市民在看病过程中,要注意看证照、防医托、存凭证、识广告。

 看证照:患者就诊前应留意医疗机构是否在醒目位置悬挂了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意证件是否过期,并仔细查看证件上标注的允许开展的诊疗科目。

 防医托:千万不要轻信车站、大医院门口的医托。如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有怀疑,可拨打市卫生局医政科的电话进行咨询。

 存凭证:患者就医后要妥善保存相关医疗凭证,包括门诊病历、各种检查和化验报告、收费票据等。一旦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凭这些凭证通过相关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识广告:医疗机构在发布广告内容的同时,还要刊登出医疗广告的批准文号,并且不得有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宣传诊疗效果或利用患者及其他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名义、形象或者使用其推荐语进行宣传等内容。如果出现这些内容,则一定是虚假广告。

关键字:医生形象,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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