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各省(区、市)将建立健全乡村医生教育培训制度。10月28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了《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11-2020年)》。规划提出, 到2015年,乡村医生普遍接受与岗位需求相适应的知识与技能培训。
规划提出,到2015年,各省(区、市)乡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实现全覆盖,获取继教学分达标率达到80%(西部、边远地区达到70%),乡村医生力争60%具有中职(中专)及以上学历。到2020年,获取继教学分达标率将达到90%.大多数乡村医生具有中职(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高职(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占相当比例;乡村医生力争总体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基本实现村医队伍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据统计和有关调查,截至2010年底,全国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诊疗工作的卫生人员总人数达到120.5万人,平均每个行政村2人,其中乡村医生103.2万人,执业(助理)医师17.3万人。
与2000年相比,2010年在村从事诊疗工作的卫生人员总数增加18.5万人,高职(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占总人数的比例由1.7%增至10%以上,中职(中专)学历者由26.3%增至约50%.执业(助理)医师占总人数的比例逐步提高,由2003年的8.6%增加到14.4%.
2020年,我国将建立一支以中职(中专)及以上学历、执业(助理)医师为主体、整体素质基本满足村级卫生服务需求的乡村医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