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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收受“红包”或被列入“黑名单”
时间:2014-06-13 10:48:33  作者:网站编辑  来源:再生医学网
青岛市正在建立“黑名单” 将违规收受制, “红包”纳入医德考评与医师定期考核,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

    青岛市正在建立“黑名单” 将违规收受制, “红包”纳入医德考评与医师定期考核,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
    医院门急诊每层至少1名保安
    据了解,公安机关要依法加强对医疗场所的治安管理,加强对医院及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要与医院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接到医院报警,要迅速调派警力赶赴现场,依法妥善处理,控制事态发展,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制服侵害医护人员、患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并依法严惩。对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各类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要快侦快破,检察院、法院要依法及时批捕起诉、审判。重大案件上级机关要挂牌督办,坚决遏制此类违法犯罪的蔓延势头。
    此外,医疗机构要制定完善重大医疗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健全警医联动、联防联控机制,提高应急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公安部门要定期组织指导医疗机构进行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确保恶性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置。发生影响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和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案事件时,驻医疗机构警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安保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原则上,医院门急诊每个楼层至少配备1名安保人员,确保每个诊室均在安保人员视野可及范围内。
    依法打击处理“医闹”行为
    对在医院内打横幅、摆设花圈、撒传单、设灵堂、违规停尸,驱赶其他就医人员等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或者聚众打砸和围堵医疗机构,侮辱、威胁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等,致使医疗机构诊疗活动无法进行、侵害人民群众合法就医权益的,公安机关接报警后应当迅速赶到现场,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制止。恢复正常医疗秩序后,患方代表不超过5人与医方进行沟通及调解。对不听劝导、不肯停止过激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种方式举报医生收“红包”
    为进一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医务人员的从业行为,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工作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市卫计委决定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违规收受“红包”专项治理行动。
    在具体措施中,我市正在探索建立术前“三人”访视制。患者手术前一天,由经治医生、麻醉师、手术室护士等同行术前访视患者,规范术前医护人员访视行为。另外,我市各级各类医院实行的患者出院回访制,增加回访了解医务人员违规收受“红包”的内容,回访率不低于95%,对手术患者的回访率要达到100%。患者或患者家属在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将填好的测评表投入测评投放箱中,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每周派专人开箱取表,做好统计与报告。
    同时,组织力量明察暗访违规收受“红包”行为,调查核实举报线索,对查实的科室和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违规者执业资格并公开曝光。专项治理行动期间,仍继续收取“红包”的人员,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罚上限严肃处理。对举报违规收受“红包”行为并经查实者,给予“红包”三倍数额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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