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器官移植事业起步于上世纪60年代,器官移植在医学领域的发展带来一系列伦理、社会学和法律等方面的挑战。目前,全国有超过100万的角膜盲患者,能接受移植手续的仅有其中的2%。
“全国每年有30至40万的患者需要器官移植,但相关手术仅有1万例。”十二届全国人大香港团代表林顺潮关注到,由于我国在器官移植服务体系方面存在缺陷,导致很多公民“捐献无路、获捐无门”。近日,他向大会提交建议,国家制定《器官捐献法》等相关立法,制定一套公开透明、科学高效的器官捐献登记体系和移植程序。
普通民众缺乏捐献途径制约了我国器官移植事业发展,不少人虽愿意捐献器官,但苦于登记无门,降低了器官捐献的热情,无形中失去了潜在捐献公民。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健全的器官捐献法律法规,导致国家不能从顶层设计搭建政策体系。全国各地器官捐献事业发展很不平均,比如,很多地区的人不知道捐献手续该如何办理,签署捐献文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就连医疗机构也由于无章可循、无法可依,难以有效开展相关工作。
立法过程中还可以引进激励机制。他说,激励方式可以有很多种,可以效仿献血者一样,给予捐献证书或奖章。器官捐献者直系亲属需要器官移植时可享有优先权,并对医疗费用予以优惠或减免。
林顺潮同时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器官调配平台。在这个平台中,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可以迅速找到相匹配的捐献者,使得器官一经取出就能立即使用,最大限度帮助有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