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植树中华”肝肾移植示范中心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下简称“中山一院”)揭牌运行。
中山一院最早开展DCD肝肾移植
“器官移植成功,并达到较长的存活率,需要过很多关,包括免疫耐受排斥关、感染关、对于新器官的适应关等,只有每一个参与其中的医务人员训练有素,才有可能将充满大爱的遗体捐赠者的价值最大化。”据中山一院副院长何晓顺教授介绍,近三年来,中山一院共完成DCD(注: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肝移植180余例,DCD肾移植300余例,是国内迄今开展DCD肝肾移植最早和例数最多的单位,成功实施过华南首例年龄最小(7个月)的DCD小儿双供肾捐献给成人的肾移植和多例类似手术。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只有169家医院具备一项或多项移植资质,能做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医生也只有几百人,导致移植服务能力每年只能完成1万例左右。160余家移植中心DCD发展也极不均衡,2014年70%的移植中心DCD移植手术不到20例,医生应对DCD器官移植的经验有限,技能亟待提高。
昨天揭牌的“植树中华”肝肾移植示范中心由诺华公司支持。该公司将支持建立全国11家移植示范中心,帮助全国40-50家移植中心推广标准化手术流程。何晓顺表示,肝肾移植示范中心的成立,将致力于移植领域高精专的医学人才的培养,实现最新研究成果和先进临床经验共享。
呼吁转变观念以拯救更多人
“2010年,我国公民器官捐献启动,到2014年底就已完成移植超3000例、移植器官超8000个。”何晓顺说,从2007年到2013年,我国用6年时间建成了外国数十年的国家级器官捐献体系,“但要形成切实可行、可持续运作、符合国情的器官移植捐献机制,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何晓顺看来,首先就是人们观念的问题。由于民众对器官捐献还不够了解,愿意捐献器官的更是少之又少,每百万人仅0.03人愿意捐献器官,而在美国已经达到每3人就有1人愿意捐献器官的水平。“其次,是社会机制的问题。”何晓顺介绍,在器官捐赠发达的国外,车祸丧生的人所捐献出来的器官占总数的5成以上。器官捐赠率最高的西班牙,在驾照上有标示是否接受器官捐赠,如果是,“直升机马上就过来取,非常快,取下来的器官非常新鲜、健康。”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正在修订
“接下来,我们要争取切实可行、符合国情的政策保障甚至法律依据。”何晓顺表示,器官移植不是一家医院、一个部门能解决的,而需要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制定出法规才有可能。
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郝林娜透露,与器官捐献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红十字会法》、《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正在修订当中。前者制定于1993年,严重滞后于工作任务和当今形势,年内将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一次审议。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拟更名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并将加入“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器官”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