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地区的遗体捐献和器官、角膜捐献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很多人想知道捐献器官的流程,只要年满18周岁,愿意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救治他人,且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或者胰腺等器官,可以捐献全部器官,也可以选择其中一部分捐献。志愿者可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或者到红十字会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登记完成后,将获得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卡,随时可以变更或者撤销器官捐献志愿。”
据了解,目前全国器官移植定点医院共有169家,青大附院、401医院可以进行器官移植,角膜捐献还可选择青岛眼科医院。
在采访中记者经常遇到一些家属存在捐献疑虑,比如签署了捐献志愿书一旦遇到意外,医护人员是否会放弃救治?同意只捐献某个器官而非全部器官,其他器官会不会被摘取?被捐献的器官其分配是否存在黑幕?对此,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无论是否表达过器官捐献的意愿,都不会影响登记者得到应有的医疗救治和服务,“器官捐献只有在医生明确死亡诊断并按照相关程序征求家属意见后实施,器官获取手术过程中,医生在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下,严格按照捐献者意愿摘取器官。”
“此外,分配是由卫计委的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在零点几秒的时间内生成序列来进行,在这个序列里,受者只有一个编号和医学参数,如血型、危重程度等,没有任何社会信息。”工作人员说,因此一旦匹配上,就是极为幸运的一件事,另外,器官本身没有任何费用,但是在移植过程中会产生相关医疗费用,具体是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进行。因此,器官捐献是自愿无偿的,而移植患者需要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