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首部《中国器官捐献指南》正式发布。指南共分18个篇章,对中国器官捐献相关原则和政策进行了阐述,包括公民器官捐献的伦理道德、法律、捐献组织架构,中国器官捐献3 类死亡判断标准,供体维护、器官功能的评估,器官获取的有关技术及分配准则,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建设,以及人道主义救助政策等内容。
那么,器官捐献究竟怎么操作?如果想做一名器官捐献志愿者,要履行哪些手续?
步骤1:可在两个网站登记
国内目前可以做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的网站有两个。
一个是上文所说的“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网”。其背后是由国家卫计委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扶轮社3450地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共同合作实施的人体器官捐献合作项目。登记起来很简单,只需要输入姓名、有效证件号码、手机号,选择想要捐赠的器官类别,然后可以拿到一个电子版捐赠证书。
另一个是2014年4月开通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的志愿登记系统。该中心直属中国红十字总会,登记内容增加了现居地址、户籍地址、电子邮箱等,并可选填家属信息。然后,选择要实体还是电子版登记证书。如果不愿意网上登记,也可以联系当地红十字会表达捐献意愿。
人们现在的警惕性都很高。如果你连这两个网站都信不过,那就千万不要去其他无名无姓的捐献网、移植网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了。
步骤2:一定要跟家属商量
登记后,你会看到这样一段话:“登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仅意味着您表达了器官捐献的个人意愿。最终捐献与否,取决于公民是否达到了符合器官捐献的医学状态,同时最终还需要公民近亲属的同意。所以,完成登记后,请记得将您这份爱心告知您的家人,获得家人的理解和支持。”
2013年8月,国家卫计委印发《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捐献器官的获取工作必须由OPO(卫生部门成立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按照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分类标准实施。OPO的职责之一就是:依照《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与捐献人或其近亲属签订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等。
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这些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捐献人生前表达了捐献意向,进行了志愿登记,但家属不同意”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实际情况中,即便有器官捐献意向,如果家属不同意,捐献无法完成。
今年年初,据媒体报道,周女士因为先后遵照父母遗嘱为他们捐赠遗体,10多年一直被亲友责备,以至于多次搬家、换工作。
另据媒体发起调查,题目是“如有遗嘱,你会帮亲属捐赠遗体或器官吗”。56.29%的网友选择“愿意”;16.66%的网友因为人言可畏,明确表示“不愿意”;剩下的网友,表示“不愿意考虑这个问题”。
步骤3:最后一站谁帮你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指出,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系统的个人资料,仅供已获授权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国家卫计委领导下成立的OPO、获得国家专业资质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查询。
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是谁?可以说,这是连接生与死的工作,负责发现潜在捐献人、协助OPO、见证器官获取、捐献完成后向家属通报等一系列职责。他们主要是红十字会或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专职,有兼职。
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总会与卫生部启动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第一批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诞生。2013年颁布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严格规定了这一职业的条件、职责、培训、考核等。截至2015年4月9日,全国在册的器官捐献协调员仅547位,其中169位是红十字会专职协调员,其余为器官获取组织专业协调员。
步骤4:捐献的器官会给谁?
有的人会想,我都要死了,捐给谁不一样;有的人会觉得,要捐给一个好人。但是,理论上,器官捐献人及其家属并不会知道器官接受者是谁,因为器官捐献遵循国际惯例的“双盲原则”。
据介绍,捐献器官必须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进行自动分配。这将杜绝因人为干预产生的某方获利情况。分配的原则,是根据卫生部2010年颁发的《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地理因素、年龄因素、医疗紧急度评分、血型匹配、器官捐献者、直系亲属的优先权、等待时间等,都是影响分配的因素。
捐献完成后,对于贫困捐献者家庭,各地都有不同的抚恤措施,安排捐献者的治疗费用、丧葬事宜,对特困家庭进行补助。目前,河北省颁布了《河北省人体器官捐献基金管理办法》。全国性器官捐献基金虽然呼吁了好几年,但暂未成立。
据统计,目前中国每年约有30万名患者因器官功能衰竭而等待着器官移植;与此同时,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1万例左右。
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公民逝世以后自愿捐献器官,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