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重庆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免除人体器官捐献人基本丧葬费用的通知》,明确了该项惠民政策的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自愿、无偿捐献人体器官、角膜的捐献人,符合条件的捐献人可以享受1500元以内的基本丧葬免费服务。
捐献者家属凭医疗卫生机构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和市红十字会出具的人体器官、角膜捐献证明,向当地殡仪馆提出申请,并提交丧事承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捐献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就可直接享受免费服务。《通知》还明确了捐献人为集体户口或在渝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驻渝部队现役军人、外来务工人员及临时来渝人员的,均可享受该项惠民政策的免费服务。
据悉,我市已有角膜捐献志愿者8593人,实施角膜捐献1523人,已使2099名患者重见光明;已成功实施器官捐献141例,捐献403个器官,挽救了348个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