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7-2020年)》指出,该省省办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10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500张。
《规划纲要》要求,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的不合理增长。县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50万人口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100万人口以上的县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设区市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800张左右为宜,500万人口以上的地市可适当增加,原则上不超过1200张;到2020年,全省按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33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到2020年,江西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5.4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2.5人。
据了解,江西将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规划纲要》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必要时开展联合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