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关于2017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按照计划,今年要对24个项目进行卫生标准制修订,其中9项需要制定,13项需要修订,另外2项为标准前期研究项目。
9项需要制定标准的项目分别为:国家卫生信息资源信息分类与编码管理规范、国家卫生信息资源使用管理规范、免疫规划基本数据集、药品采购使用管理分类与代码、医用耗材采购使用管理分类与代码、消毒剂与抗抑菌产品中抗生素的限量与检测方法、消毒剂与抗抑菌产品中抗真菌药物的限量与检测方法、消毒剂与抗抑菌产品中抗病毒药物的限量与检测方法、消毒学试验用细菌繁殖体的要求。
13项需要修订标准的项目分别为: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核与放射事故医学干预水平及处理导则、地下建筑物及地热水应用中氡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油气田测井放射防护要求、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乳腺X射线诊断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质量控、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技术规范、职业性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技术规范、二氧化氯消毒剂发生器卫生标准。2项标准前期研究项目分别为:宁波互联网健康服务标准培育试点、互联网+社区健康管理标准培育项目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