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是全国人大代表、无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陈静瑜今年两会上提得最多的问题。他建议,要做好交通事故脑死亡者的器官捐献工作。
2016年我国完成捐献4080例,捐献器官11296例,每百万人口年捐献率已达2.98。但在陈静瑜看来,这还远远不够。
“各级红十字会、卫生部门要在全社会深入广泛地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知识的宣传普及,特别要主动会同公安机关及交通管理部门,在驾照申领年检、车辆年检、交通事故调解等服务窗口,采取开辟宣传专栏、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高危人群的人体基础器官捐献知识宣传。”陈静瑜表示,要充分利用各种网站、电视、报纸宣传栏目等平台,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知识宣传。
同时,陈静瑜建议,在处置发生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当地红十字会、卫生部门通报信息。配合红十字会、卫生部门向受害人亲属宣传人体器官捐献知识,协助动员自愿无偿捐献。对已经作出自愿无偿捐献人体器官的交通事故案件,要从有利于人体器官安全、健康移植的时间要求出发,优化依法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程序,对符合捐献条件的,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红十字会、卫生部门启动捐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