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卫计委发布《关于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实行药品和医用耗材“两票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自2017年1月1日起,陕西省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耗材采购实行“两票制”,县、镇、村医疗卫生机构适时推行“两票制”,也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在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中推行。为保障临床供应,急(抢)救药品、罕见病药、短缺药品以及临床必需但使用量较小的药品,可暂不实行“两票制”,具体品种由医院确定,并在本机构网站上公告。
同时,对于实行“两票制”的高值医用耗材,《通知》明确包括了血管介入、骨科植入、神经外科、结构心脏病、非血管介入、起搏器、电生理、吻合器、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人工器官组织、疝修补、口腔和眼科等13大类的医用耗材。
对于医用耗材两票制的界定,分为三种情况:
境内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销售本企业)集团)医用耗材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1家商业公司)可视同生产企业;境外医用耗材国内总代理商或物流平台(每一大类仅限1家)可视同生产企业;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医用耗材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
目前,除了陕西省,包括海南、青海、福建、辽宁等多个省份也明确推行高值医用耗材两票制,以下为经销商联盟整理的各省关于医用耗材两票制的实施情况:
海南:
海南省卫计委在1月11日对外公布了《海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试行)》,依据该征求意见稿,海南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全部实行“两票制”。对不按规定执行“两票制”要求的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取消投标、中标和配送资格,并列入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不良记录。
青海:
青海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一般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4月1日起,一般医用耗材也要实行两票制。高值耗材也不是没有动作,青海去年10月已经加入了西部省区联合采购合作联盟,针对高值耗材,或许会跟西部联盟统一动作。
福建:
陕西省已基本确认将医用耗材也纳入“两票制”管理。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全部实行“两票制”。
辽宁:
2017年2月20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挂出《辽宁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阳光采购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自公布之日起就执行。其中明确提出,该省要推行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配送“两票制”。
甘肃:
今年起甘肃省将逐步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减少药品流通领域中间环节。
宁夏:
宁夏在去年新成为第二批省级综合医改试点省区。作为医改试点省来推行医用耗材“两票制”,相对于作为医改试点城市的惠州市,其影响也更加深远。
浙江:
相比较于不少省份,浙江省的药品“两票制”开始得很早了。甚至,早在去年就整出了“三流合一”的药品采购新平台,被认为具备了直接过渡到“一票制”的现实条件。
然而,也正是这个药品流通改革的先进分子,据悉,该省卫计委已经明确了,针对医用耗材,目前暂不考虑实行“两票制”。
包括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在内,这些发达省份,尽管未像浙江省一样明确说不推,但也都还没有明确表示要推耗材“两票制”。
业内有专家认为,这或是因为,越是经济发达地区,改革阻力反而越大,以至于“温水煮青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