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国家卫计委印发《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2017年版)》(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对原发性肝癌的筛查诊断、分期、及治疗等进行了详尽阐述。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规范》中特别提到肝癌的免疫治疗,《规范》指出,肝癌免疫治疗主要包括免疫调节剂(干扰素α、胸腺肽α1(胸腺法新)等)、免疫检查点阻断剂(CTLA-4阻断剂、PD-1/PD-L1阻断剂等)、肿瘤疫苗(树突细胞疫苗等)、细胞免疫治疗(细胞因子诱导的杀伤细胞,即CIK),这些治疗手段均有一定的抗肿瘤作用,但尚待大规模的临床研究加以验证。
原发性肝癌是目前我国第四位的常见恶性肿瘤及第三位的肿瘤致死病因,严重威胁我国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原发性肝癌主要包括肝细胞癌(HepatocellularCarcinoma,HCC)、肝内胆管癌(IntrahepaticCholangiocarcinoma,ICC)和HCC-ICC混合型三种不同病理类型,三者在发病机制、生物学行为、组织学形态、治疗方法以及预后等方面差异较大,其中肝细胞癌占到85%-90%以上,因此本规范中的“肝癌”指肝细胞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