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印发了《辽宁省关于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省都将覆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要求,到今年底,辽宁所有城市普通人群规范签约覆盖率达到30%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60%以上。
1问:谁来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答:现阶段家庭医生的人员构成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形式,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
2问:居民如何与家庭医生团队进行签约?
答:现阶段原则上以居民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为主,一位居民自愿选择一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可续约或另行选择其他团队签约。鼓励和引导居民就近签约,也可跨区域签约。
3问:居民签约后能得到哪些服务和优惠?
答:签约后,会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获得优惠政策。
一是就医方面,家庭医生团队将按照协议为签约居民提供全程服务、上门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等。二是转诊方面,家庭医生团队将拥有一定比例的三级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等资源,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三是用药方面,家庭医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比例合理的国家基本药物和常用的医保报销药品,确保签约的慢性病和恢复期转诊病人用药连续性。四是医保方面,允许城镇签约职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个人签约应承担的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