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太原市卫计委获悉,8月1日起,该市将全面推行按病种分级诊疗改革,目前已确定265种分级诊疗病种,其中136种疾病将实施按病种付费。
太原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说,根据要求,患者原则上应就近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超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由首诊医生提出转诊意见,遵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或城市二级)和三级医院的顺序向上转诊,三级医院对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及时向下转诊。
对越级首诊的患者,上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有责任告知其分级诊疗流程、分级诊疗基本医保政策,同时尊重患者的自主择医权。
据了解,太原市已统一确定265个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诊治的分级诊疗病种,从中遴选136种病种推行按病种付费,确定最高限额费用。按病种付费的分级诊疗病种在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城乡居民医保65%、在职职工医保75%、退休人员医保80%,一级医疗机构在此基础上报销比例再提高5%。
太原市提出,通过分级诊疗改革,该市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将进一步提高,力争今年县域内就诊率达90%左右,其中二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上升不低于20%,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下降不低于40%。到2020年,基本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