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烧了就是一把灰,捐给别人救命也算做好事,我们不求回报。”本月,上海一名27岁的快递员不幸车祸离世,他的妻子决定捐献丈夫的器官。这名快递员的2个肾脏与1个肝脏被成功植入3名患者体内,目前3名移植患者的身体状况良好。
这名快递员来自陕西,为来沪务工人员,4日凌晨,他在下班途中被车撞倒在地,经检查被诊断为特重型颅脑损伤、颅内多发血肿、颅骨多发骨折,病情异常凶险。
9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器官获取组织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张学军与医院重症监护室专家、神经外科专家一同前往青浦分院,初步判定这位快递员已达脑死亡标准。得知消息后,快递员的妻子在征得其父母的同意后,主动表示要捐献器官。“他是个淳朴的西北汉子,离开世界时,没有留下一句话,就把这当成他的遗愿吧……”快递员的妻子表示,他们的孩子还小,也让孩子有个念想——“爸爸还活在这个世界上。”
根据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流程,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随即向负责行政区域器官捐献工作的中山医院器官获取组织办公室上报案例。这也是上海今年第100例器官捐献案例。
器官移植费用昂贵 专家建议纳入大病保险
金融界保险获悉,从2015年起,我国已经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公民自愿捐献成为器官移植供体的唯一来源。目前器官供体缺口仍大,况且登记捐献与实际捐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事实上,每100个逝世的人中,只有1人才有可能符合捐献的医学条件。目前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志愿者登记时原则上需要征求直系亲属意见,得到家人的支持。实际捐献时需要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书面签字同意。
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器官移植相对高昂的手术费,也使一些病人望而止步。肾移植手术大概需要20万元,肺移植手术最高可以达到五六十万元,这对患者来说难以负担,但如果能将肾、肝、肺、心的移植纳入医保,将使许多患者获益,也有利于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黄洁夫曾提交建议将肾移植纳入大病医保,后人社部给予了积极回应。2017年“两会”召开,黄洁夫再次建议将肝移植、肺移植、心移植逐渐纳入大病医保或大病救助范围。
早在2012年11月22日,时任中国卫生部副部长的黄洁夫在广州表示,中国正在创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器官捐献和移植体系,并摆脱对死刑犯器官捐献的依赖,中国的器官捐献体系将考虑纳入一定的刺激机制,给予一定的人道救助经济补偿。
器官捐献的登记、分配、保存、器官的获取等都会涉及必要的经费需求,考虑到器官捐献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的医疗费用负担和捐赠者的困难,提供一定的人道救助经济补偿,比如住院医疗费用的减免、捐赠者家庭的医疗保险、困难救助、学费优惠、税收减免,包括殓葬费用等都可以纳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