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了近一年的韩春雨事件,今天终于有了一个回应:
《自然-生物技术》北京时间8月3日发表了韩春雨等论文作者的主动撤稿声明,并刊发了题为《是该数据说话的时候了》社论。杂志社措辞极为谨慎:“我们内部的图像完整性筛查没有发现韩春雨论文的明显异常,复查数据的三位外部评审人也持相同观点”,表示韩团队之后提供的新数据只是“初级数据”,“不足以反驳大量与其初识发现相悖的证据”。而主动撤稿声明也既未承认这一方法是失败的、也没有给出无法重复的原因,只是表示“我们会继续调查该研究缺乏可重复性的原因,以提供一个优化的实验方案”。
有评论认为,这已经说明这一基因编辑方法是不可行的,并建议相关部门启动调查程序,以核查实验的不可重复是由于单纯的实验误差或不谨慎造成的,还是有意造假。就在写这篇评论之际,笔者也看到了“河北科大启动评议韩研究成果”的消息,很高兴撤稿没有成为这一事件的终点,而是另一个起点。但笔者也提醒,就生命科学而言,一个现实情况是,很多实验因为非常复杂的原因,很难重复,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才能判断。甚至很多发表在顶级期刊上的工作,在重复上也存在一定困难。
因此认为在调查未完成时,不宜过早下结论,应遵循科研规律,做出客观的评价。而在查证是否存在学术不端因素的同时,公众也应认识到,科学实验并不保证一定成功,虽然成功与失败价值不同,但失败也是经验的积累、也是一种进步。如果成功,应避免夸大其词;如果失败,也不能落井下石。这才是理性的做法。
因此,相较于调查结果,笔者更感兴趣的是在这一事件中折射出的科研众生相。
首先,是论文的另一位作者、浙江大学研究员沈啸。从公开报道看,韩在论文“致谢”中提到,该篇论文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编号为“31270950”的项目支持。而该项目的负责人为“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员沈啸”,项目名称为“评价血管紧张素转换酶对细胞外源性抗原递呈的影响及其生理意义”。那么是否可以理解为:沈用自己申请到的自然科学基金支持了与本项目无关的一项研究?政府财政支出的科研经费能否私相授受?
而另一篇对沈的采访中说,他的“工作在于对实验的设计提供建议并协助论文撰写,并未参与到实验过程当中”。且不论这样使用自然科学基金是否合规(这点笔者实在无法确定),没有参与实验过程就在论文上署名,是否符合科研规范?私下讨论时,不少科研人员反应,出了钱就署名是一种潜规则。那么,出了钱、或让别人使用了自己试验的科研仪器、或者对论文进行了修改,是不是就是对实验做出实质性贡献?实质性贡献该如何界定?
然后,是将韩推上神坛的诸多“推手”。这件事情是如何由一个成果,变成对个人的“封圣”行动的?这是一个值得认真推敲和反思的过程,其中有媒体的推波助澜,或许将成为科技传播史上一个典型案例。但又是谁对这一成果做出如此之高的评价、引起媒体趋之若鹜呢?对某些迫不及待写文评价其为“具有一流水准的、原创性的发现”的学术大咖们,我相信他们只是太兴奋了,兴奋到不仅忘了科学期刊发表只代表逻辑正确、重要程度需要后续检验的道理,更忘了在自己的实验室里重复一下再说。
再后来,是诸多锦上添花的部门和机构。领导看望、荣誉加身、破格晋升、资金资助……即便在科技界的质疑声已经此起彼伏,也未挡住他们的脚步。笔者并不是说基因编辑技术研究不该被资助——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因编辑技术,中国始终要受制于人。如果因为这一事件影响中国基因编辑技术和应用的发展,那才是真的得不偿失——而是,这种后知后觉、又非正常的资助方式必须得到匡正。我们常说要鼓励原创性科研,但我们的指挥棒却总是指向“只有做出成果才能得到支持”的岔路上。平心而论,韩研究新的基因编辑技术并没有错,为什么当初没有得到资助?
最后,要向王立铭、李伟、王皓毅、魏文胜等科学家在这一事件中发挥的作用致敬。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他们的做法曾被不少人以“阴谋论”解读,认为他们是凭借学术身份和地位对韩进行打压。他们顶住了来自各方的压力,在各自的实验室中进行独立实验,用扎实的实验数据证明韩的实验无法重复。他们的评论只针对科研本身,不做无实据的揣测,真正做到有礼、有力、有节。更让笔者钦佩的是,他们亮出自己的名姓,没有常有的“都在一个圈里混,不要搞僵关系”的顾虑——在更多情况下,中肯的同行评价大部分只在圈子内口耳相传,很少公之于众。而缺乏客观、中肯的同行评议、或不愿公开表达同行评议意见,是中国科技界在规范科研行为、净化科研环境中遇到的问题之一。
其实无论对韩及其团队的调查结果为何,个体行为都不足以让中国科技界蒙羞——中国有近亿科技工作者,以此基数论,出个什么样的人都不值得大惊小怪。真正需要反思的是这一事件中照出的众生,否则,那才真是一地鸡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