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今天正式发布《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这是本市民生保障领域出台的又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与每一个市民都密切相关。《清单》共涉及9个领域,包括96个服务项目。每个服务项目均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保障标准和牵头负责单位等要素。
《清单》所列内容,是市民应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从某种意义上说,清单也是政府责任清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基本职责。9个领域为: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卫生、养老、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和残疾人服务。其中,教育主要是义务教育和各级各类教育资助;就业和社会保险主要是基本就业服务、基本社会保险和劳动关系协调;社会服务主要是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卫生主要是基于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养老主要是养老照护服务和补贴;住房保障主要是廉租房和公租房;文化主要是基本公共文化;体育主要是全民健身服务;残疾人服务主要是残疾人基本的生活、康复、就业等服务。
上海市发改委介绍,项目遴选的标准有三条,一是服务项目是否符合“保基本、兜底线”的定位,是否能按照“标准化、均等化”的要求持续稳定供给;二是服务项目有无政策法规依据,只有具备相关制度保障的服务项目才能纳入《清单》;三是国家清单明确的项目,本市都全部纳入。在服务领域上,本市《清单》与国家基本一致,在具体项目上,增加了部分服务项目:一是本市出台的普惠性社会政策,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老年综合津贴”“婚前医学检查”等;二是本市已组织实施、形成社会共识、符合基本公共服务相关标准,但之前未明确纳入的项目,如“120院前医疗急救”“社区全科门诊诊疗”等。
《清单》公布的保障标准均是目前的最新标准。比如,义务教育服务中,公办中小学校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普通小学不低于1600元,普通初中不低于1800元;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不低于850元/月。院前医疗急救,到年,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3.5公里,急救车辆配置达到1辆/3万人。
《清单》发布后,初定每半年根据国家和上海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情况进行一次更新。与此同时,本市将加快完善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研究建立与《清单》相配套的信息管理系统,最终实现《清单》信息的实时更新。 (记者 叶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