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北京、上海同时发文,进一步对两票制的推行做出部署和要求;另外,山东传来最新消息,12月31日前,该省将全面启动执行“两票制”,比原定12月31日起全省实施的计划有所提前。
北京
北京食药监管理局、北京卫计委联合发布《关于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于12月31日前,通过“采购平台”完成“两票制”承诺书签订和资质材料提交工作。
在可视为药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核项目中,与两票制方案中3种视同为生产企业的方式对应做相应要求:
1)持股比例证明:由于北京两票制方案要求母公司持股比例在50%以上,因此要求提供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企业设立的商业公司和集团组织结构图、股份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股份及出资信息查询结果截屏,截屏内容应能反映出股份及出资信息并包括官方网址和查询时间)。
2)代理或分包装协议:对于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或进口药品国内分包装企业,应提交代理或分包装协议。
3)MAH委托协议:对于药品上市持有人委托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提交委托协议。
对于流通集团型企业资质审核也有持股超过50%的要求,也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此外,对于第三票(偏远地区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确需增加一票)情况的认定工作,由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应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商区卫生计生委后,与2018年1月15日前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并在“采购平台”予以公示。
上海
按上海两票制方案的部署,该市于2017年6月30日起实施,2017年底全部实现(大型流通企业要率先达到“两票制”要求,其他流通企业在年底前逐步调整到位)
今日(12月20日),上海市发布关于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施“两票制”工作的提示,对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提出如下要求:
1)到2017年底,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实现药品采购“两票制”。尚未在“阳光平台”上传“两票制”承诺书和尚未完成药品采配接口(两票制)验收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述工作。
2)2018年1月1日起,阳光平台将对流通企业上传发票进行系统检验,对不按规定执行“两票制”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按文件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看来上海严格按照此前制定的计划安排,此次发出通知是进一步督促落实,在年前完成各项工作,全市实施两票制。
山东
据齐鲁网济南12月20日报道,该网记者从今天在济南召开的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两票制”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目前,17市均印发了实施方案,济南、青岛、东营、潍坊、威海、滨州等6个医改试点城市已于11月1日先行启动实施,12月31日前,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将全面启动执行“两票制”。
记者了解到,“两票制”工作推进过程中,部分医疗机构还存在畏难情绪,部分医药企业还存在侥幸心理。为此,山东各地将对“两票制”执行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销售到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药品是否真正执行“两票制”,公立医疗机构是否索取相关换药品票据并进行严格审核。
从先行试点的城市看,部分用量小和急抢救药品出现短缺,山东将建立短缺药品重点监测制度,加强供需对接,为医疗机构提供采购信息支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和垄断等各类违规行为。
全国
截止至12月20日,全国绝大部分省市区都已经全省或医改试点推行两票制(详细进度如下图所示),进入2018年,全国所有省区市都全面实施两票制,两票制推行的速度和范围远超政策要求和市场预期,再在争论该政策能否执行已经毫无意义。
据悉,国家在此前两票制方案的基础上起草的实施细则将于近期发布,国家版高值耗材两票制方案也会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