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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给通过国际审评药品特别通道
时间:2013-04-17 16:55:06  作者:网站编辑  来源:再生医学网
2月2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深化药品审评审批改革进一步鼓励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指出通过改革药品审评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益,鼓励药物创新,引导我国医药工业健康发展。

   2月2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深化药品审评审批改革进一步鼓励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指出通过改革药品审评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益,鼓励药物创新,引导我国医药工业健康发展。
 
    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品审评观是指,审评的药品临床上要有使用价值,概括地讲体现“新、优、同”。所谓新,是指新药一定要有新疗效,没有疗效就没有价值。所谓优,是指改剂型的药也要有临床疗效的优越性,而不是简单地变化形式。所谓同,是指仿制药与原研药比较,不仅物质基础一致,还要生物等效、疗效一样。《意见》更加注重以临床价值为导向,既关注物质基础的新颖性和原创性,更重视临床价值的评判。对有临床需求、具有较好治疗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物必须加快审评。

    近几年,创新药注册申请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其中,创新药1.1类由2009年的42个受理项目,增加到2012年的78个受理项目。最近三年,每年平均有7到8个1.1类的新药上市,这是过去没有的。未来,也希望创新药能按此速度发展。

    在严格审批之下,仿制药(4-6类)注册申请逐渐回归理性。2007年有2万个申报件,到2012年则为1852个。特别是,2012年药品审评更加关注国外已上市、国内未上市的药品的审评。

    应该加速审批的仿制药包括,一是市场急需用药,影响到公众用药可及性;二是原研药市场价格高,影响个人用药支付能力;三是特殊人群用药,如儿童用药、孤儿药等;四是具有国际水平的尖端药品。

    不走出国门、不同国际先进水平药品竞争,我国仿制药没有出路。我们给予通过国际审评的产品特别审评通道。但是,这些仿制药能与国际水平模仿得一模一样才行。如果我国的仿制药能达到国际标准的话,我国的仿制药企业离创新就不远了。

     我们鼓励企业开发适于不同年龄段儿童使用的剂型和规格的药品。在严格把控药品质量前提下,加快我国儿童用药的研发和上市速度,满足儿童用药的需求。同时,仿制药的儿童用规格和剂型申请,可以优先受理和审评。

关键字:药品,国际审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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