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警示说,当前我国人群烟草广告暴露依然严重。传统媒体烟草广告,屡禁不止;各类隐性烟草广告,随处可见。近年来的调查数据显示,在30天内,我国有2.2亿(19.6%)成年人在媒体或公共场所看到了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其中,看到广告的比例为76.3%,注意到促销和赞助的比例分别为20.2%和25.5%。烟草广告暴露,城市高于农村,男性高于女性。《广告法》禁止在电视上发布烟草广告,但电视仍是烟草广告的最主要渠道。在注意到烟草广告的人中,49.8%的人是通过电视看到的。
中国CDC主任王宇在该《报告》发布会上指出,烟草业一切广告、促销、赞助唯一动机,都是要更大范围、更大规模地推销烟草制品。而这正是公众健康的灾难。王宇强调,在目前广泛存在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中,青少年暴露于烟草广告的情况更为严重。由此,必将导致严重不良影响。
该《报告》披露,一项对初中、高中及职业中学学生的调查显示,88.9%的学生在过去30天内看到了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该调查同时发现,青少年对烟草广告的接受程度与开始吸烟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另一项研究也发现,暴露于烟草广告、促销或赞助的青少年与未暴露者相比,更容易认为“吸烟酷,使人显得成熟”,及“吸烟是一种重要的社交方式”。
5月29日,在中国控烟协会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监测结果发布会上,一个个被监测到的新媒体广告令人触目惊心。与以往单一描述性的广告宣传相比,这些互动性的广告宣传显然对人更具影响力。
中国控烟协会同时展示了网民拍摄收集的各类形形色色的烟草广告,涉及电视广告、报刊广告、微信广告,以及于街道、广场、机场、车站及其他公共设施与建筑物上的烟草广告等。
流行病学专家杨功焕教授称,当前我国烟草广告宣传已无处不在,特别是烟草广告潜入各类新媒体,宣传营销直指青少年一代,宣传的强度和广度都超出了预想。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吴宜群研究员尖锐地指出,近年来我国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有增无减,危害程度还在加剧。对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的“广泛禁止所有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我们实施得不好。明显违法的直接烟草广告,继续在作,间接的烟草广告更比比皆是。现有的法律管不了。
“今天是世界无烟日,让我们享受无烟!” 5月30日,北京,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蓝睿明博士微笑着问候中国同行。
2006年1月,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其第13条明确要求各缔约方,“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蓝睿明说,世卫组织此项规定,源于大量证据证明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活动可使人产生错觉,而误将吸烟当作一种普通的消费。事实上,烟草是一种致死性产品,可以导致半数烟民死亡。政府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是保护健康最具成本效益的措施之一。他建议中国加大履约力度。
对烟草广告的查处,在我国并非缺失法律依据。
《广告法》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和在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
1995年颁布的《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烟草广告严格监管。
2003年2月,原卫生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认定实施办法》。在各界配合和推动下,很多城市拆除了室外烟草广告牌。2010年,全国爱卫会明确提出,卫生城市的城市建成区不能有烟草广告。
2009年、2010年,原卫生部和教育部分别发出部长令,医院、学校不得设置烟草广告或变相烟草广告。
2011年,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明令要求,严控电影、电视剧中的吸烟镜头,电影、电视中不得出现烟草品牌标识和相关内容,及变相烟草广告。
2012年12月,国家烟草控制规划发布,确定广泛禁止烟草广告发布、烟草业促销和赞助,并建议修改《广告法》,以利于该目标实现。
但中国CDC控烟办公室杨杰研究员说,相对于各种各样的烟草广告宣传,目前的监管远远不能覆盖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已有的法,也执行不力。另一方面,违法成本,太低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