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版日前公布。相比2011年旧版,此前涉嫌歧视的“艾滋病不合格”条款被删除。新标准从9月1日起执行。
新版标准从2011版的二十二条减为十五条。以往涉嫌歧视的如“高血压患者不合格”“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不合格”等皆取消。旧标准中涉及肢体残疾的规定也消失。 例如“严重下肢血管疾病影响站立或行走、严重跛行步态、肢体残缺、畸形致功能障碍不合格”“面部有较大面积疤痕、面瘫、唇腭裂不合格”和“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等严重的骨关节疾病反复发作,引起功能障碍、关节畸形等合并症,不合格”等等。
旧版最受关注的“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也取消,意味着广东不再禁止艾滋病患者从教。
以下人员均能执教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患者
艾滋病患者
高血压患者
严重下肢血管疾病影响站立或行走、严重跛行步态、肢体残缺、畸形致功能障碍者
面部有较大面积疤痕、面瘫、唇齶裂不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