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电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民政部研究起草了《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养老机构需按照服务协议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应当根据需要为老年人提供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精神慰藉服务,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意见稿称,养老机构应当提供符合老年人居住条件的住房,并配备适合老年人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及用具,定期对老年人活动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和清洗。养老机构应当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有利于老年人营养平衡、符合民族风俗习惯的膳食服务。
意见稿规定,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做好老年人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服务协议和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实施分级分类服务。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定期体检,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意见稿强调,养老机构在老年人突发危重疾病时,应当及时通知代理人或者其他联系人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发现老年人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者精神障碍患者时,应当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意见稿特别指出,养老机构应当根据需要为老年人提供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精神慰藉服务。老机构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