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记者了解到,6月至8月,我省有3人捐献器官,挽救了数名患者的生命。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表示,2010年以来,我省器官捐献者已有7人。
据赣州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朱女士生前在龙南县一家乡镇卫生院当医生,10多年前就被诊断患有扩张性心肌病。8月28日,朱女士病情继续恶化,虽经紧急抢救还是出现“心死亡”状态,勉强靠人工心脏短暂维持。第二天,其丈夫与女儿向医院提出将朱女士器官捐献的想法。8月30日下午,朱女士的双肾先后植入两名年轻女性患者体内。
此外,7月4日,泰和县苏溪镇上宏村的小姑娘郭云凤经医生诊断为脑死亡后,家人将其器官无偿捐献。6月5日,吉水县八都镇农村姑娘高晶晶的肾脏、肝脏分别被移植到了3名重症患者身上,一对眼角膜也将使其他人重见光明。
记者从省红十字会获悉,2010年3月,我省成为全国首批人体器官捐献试点省份之一。自2010年以来,我省器官捐献有7例,遗体捐献为157例。
国家卫计委公布165家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公立医院,我省南昌大学一附院、南昌大学二附院、省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位列其中,自9月1日起开展公民自愿的身后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对于获取的每一例捐献器官,医院必须让其进入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依据等待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等待时间、地理位置等客观条件排序,由计算机将其分配给最合理、最适宜的移植者。业内人士表示,该规定确保器官捐献移植更加透明、公正和可溯源性的根本措施,也为公众对器官捐献的信任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