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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仅11家医院可做器官移植手术
时间:2013-10-11 13:09:55  作者:网站编辑  来源:健康报
近期,我省境内破获一起地下卖肾团伙案,为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器官移植工作。昨日,省卫计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活体器官移植需有公安及民政部门把关,非法器官移植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期,我省境内破获一起地下卖肾团伙案,为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器官移植工作。昨日,省卫计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活体器官移植需有公安及民政部门把关,非法器官移植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知》要求,开展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资质并进行诊疗科目登记后,方可开展器官移植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卫计委关于肝脏、肾脏、心脏、肺脏、胰腺、小肠移植技术管理规范要求,依法执业。

    目前,我省已获得人体器官捐献移植试点资格的医院包括:同济医院、协和医院、省人民医院、中南医院、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武警湖北总队医院、解放军161医院、东风汽车公司总医院、襄阳市中心医院、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等11家医院。

 同时,活体器官移植前,公安及民政部门必须查验捐献人与接收人信息真实性,对受体和供体进行医学及伦理学评估后,并向省活体器官移植专家委员会提交活体器官移植申请及相关材料,获批后才可开展活体器官移植手术。对于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省卫计委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关键字:器官,移植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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