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9年深圳第一例器官捐献到现在,深圳共有170多人捐献了器官,730多人捐献了眼角膜。然而,深圳现在却没有一家医院可以做器官移植手术,而要到广州去。深圳市人大代表、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赵丽珍在今年的两会上指出这一尴尬现状,她希望深圳能够建立专门的医院,为这座城市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提供必要的保障。
记者了解到,1999年,29岁的湖北姑娘向春梅在深圳捐献了眼角膜,这是深圳第一例人体器官捐献。同年6月,深圳开始接受市民身故后捐献器官的登记。2003年,深圳推出全国首部器官捐献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希望通过立法的形式保护这一非常难能可贵的举动。深圳的人体器官捐献,无论是立法见证、普及度还是捐献人次,均位于中国城市前列。
赵丽珍指出,虽然深圳的器官捐献条例制定得非常早,当年很多省市到深圳来参观学习,但是现在,很多省市在器官捐献方面已经超过了深圳原先的理念或者规定,深圳原有的器官捐献条例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的实际情况。因此,她希望能够尽快修改该条例。
这其中,让赵丽珍觉得最为尴尬的是,器官捐献的硬件和软件都具备了,但是深圳市没有一家移植医院。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器官移植要有国家和省卫生厅颁发的资质,而深圳市没有。原来有一个试点医院,后来也取消了。因为没有一家医院可以做移植手术,患者必须到广州去。而且,器官捐献不像角膜捐献,角膜捐献死亡6小时以内可以摘除,但是肝、肾手术必须马上进行,对于争分夺秒的手术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时间浪费。”赵丽珍说。
她提出,希望深圳市人大能够尽快修改完善深圳市器官捐献条例,督促深圳能够申请或者建立具有肝肾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在需要器官移植的时候能够争取在第一时间在深圳完成相关的手术,保障这座城市对于爱心的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