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报讯 (记者方剑平 特约记者王耀)甘肃省卫生计生委日前印发的《甘肃省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将0~18周岁、患有6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的城乡患病儿童,纳入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对2016年1月1日之后,患病儿童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产生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患儿可一次性获得3000元~3万元医疗补助金。
甘肃省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确定的开展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试点地区。《方案》明确,项目主要针对发病率相对较高、有成熟干预技术、治疗效果良好的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为患儿提供医疗费用补助。获得救助的患病儿童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临床诊断患有神经系统先天性畸形或消化系统先天性畸形、泌尿系统及生殖器官先天性畸形、肌肉骨骼系统先天性畸形、呼吸系统先天性畸形、五官严重先天性结构畸形;0~18周岁;提供村(居)委会开具的困难证明;曾经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因上述6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等医疗服务,医疗费用自付部分不低于3000元。
《方案》确定甘肃省人民医院、甘肃省中医院、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为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先天性结构畸形患儿由首诊医疗机构及时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