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十院)正式启动试用人脸识别系统来“抓”医药代表,据悉,6月21日,是十院首日开始试运行该系统,下周正式按软件提示要求保安抓不符合要求的医药代表,另悉,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华山医院等数家医院,也将于近期推行类似的系统,若效果好的话,未来,很可能会将此模式在上海全市医院推广。
据悉,人脸识别系统配备手机客户端,操作十分方便,监控摄像头遍布医院及医生诊室内,一旦监控到人像和系统内医药代表照片相符,即报警提示,等候下一步处理。
从医药代表的报道截图中可以看出,遍布医院及医生诊室内的摄像头一旦监控到人像和系统内医药代表照片相符,即报警提示,等候下一步处理,基本每个医药代表医院活动情况均会被捕获,而从本图里第三个报警记录显示位置看,不仅在院内,哪怕你刚走在医院门口共和新路即被摄像头捕获,马上进行对比。
不过已经备案的医药代表不会被处理,保安要抓的是没有在医院备案,但是频繁出入医院及诊室的非就医可疑人员,一旦被判为未备案医药代表,立即也会报警提示,保安会立即处理。
但是,还有种情况,即使已经在医院备案的医药代表,如若被摄像头监控到在医院内走进不相关科室,又或者多次出入医院及科室(据说一个科室一个月只允许去3次),系统即会报警提示,相关产品及企业信息也会提示,医院即会采取下一步行动,是抓人或者停药。
自去年年底央视曝光药品回扣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管理,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备案信息及时公开。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同时,全国各地对于医生和医药代表的管理确实严了很多,有很多医院相继被传出发布严禁接待医药代表,禁止医药代表进入诊疗区域的通知,但是,像十院这种动真枪实弹抓医药代表的并不多。
据医药代表最新消息,就在今日(6月23日),十院已让上医、国药等商业公司口头通知各企业代表,所有医药代表必须去拍照备案,否则后果自负。
目前,十院的各个角落已摆放明显标示或者悬挂横幅坚决禁止医药、器械代表进入医院。
很难想象,这些像“大字报”一样的条幅海报是针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里的一份正当职业,我们来回顾一下《职业大典》里,对于医药代表的描述:
在职业名称:医药代表;
职业代码:2-06-07-07;
职业定义:代表药品生产企业,从事药品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的专业人员。
工作任务:
1、制订医药产品推广计划和方案;
2、向医务人员传递医药产品相关信息;
3、协助医务人员合理用药;
4、收集、反馈药品临床使用情况;
从“医药代表”职业定义和工作任务来看,该职业过去、现在和未来,都是一个阳光、健康的职业,担负的职能和责任是十分重要、不可或缺的。该职业何时被妖魔化了,我们不得而知,其中的原因恐怕只有三个字:你懂的!
有的医药代表表示,医院这样大张旗鼓的宣传对自己职业形象有很大影响。除了职业的影响,若有一天医药代表去医院正常看病,被人脸识别系统识别出来,也要被“抓”吗,这就尴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