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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互联网医疗还应创新支付方式
时间:2020-10-22 09:38:07  作者:Annie  来源:中国健康网
当前,互联网医疗已成为我国医疗服务领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医疗付费方式正在经历不断地变革,从现金支付,银行卡刷卡到支付宝/微信等APP的支付,扫码支付,付费手段从线下向线上发展,到现在的线上+线下扫码方式结合......
  近日,再生医学网小编读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互联网及人工智能办公室主任林辉的一篇文章《发展互联网医疗还应创新支付方式》,特分享给大家:
  当前,互联网医疗已成为我国医疗服务领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效率、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降低患者就医总成本等方面体现出重要价值。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互联网医疗与价值医疗理念不谋而合,揭示了医疗行业新的发展方向。笔者认为,互联网医疗将为我国患者、医生、医院和医疗保障体系在内的各利益相关方创造四大价值,即医疗价值、体验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生态价值。
  互联网医疗为患者创造的价值,即为患者在一定的医疗成本之下获得快速有效的医疗效果,这也是价值医疗的初始定义——降低患者的就医总支出,提升患者的健康获得感;为医生创造的价值,即提高其工作效率,增加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供给,助力医生自我发展与自我价值实现;为医院创造的价值,即帮助医院服务向院外延伸,高效地管理更多患者,助力成本与质量、效率兼顾的分级诊疗体系形成;为医保创造的价值,即实现价值导向的医保战略性购买,提升医保治理的主动性和精细化,使基金受益面最大化,实现医疗与医保价值共创。
  总体来看,我国互联网医疗远未到爆发阶段,核心原因是缺乏实质性政策和市场力量的推动。互联网医疗要想获得持续发展,必须引入原始动力机制,即价格杠杆作用,使医疗服务更具有价值创造力。
  在价格方面,部分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公立医院已参照线下价格标准,制定了相应价格,但没有区分医疗机构等级和医生级别。例如,某公立医院开展在线复诊业务,线上挂号费统一为50元,而线下专家面诊的挂号费为300元。技术劳务价值不能得到合理体现,医生开展线上业务的积极性自然受到影响。当前,建立和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已势在必行。
  而在医保支付方面,虽然政策层面多次重申要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但是具体如何实施,相关细则尚未制定。面对我国医疗、医保两大系统长期的结构性摩擦,医保创新支付已成为新时期医保改革积极探索的方向。随着支付方式改革的加速,互联网医疗服务体系将更加重视服务效率,其价值也将更加凸显。
  (备注:图片源自网络。)
关键字:互联网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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