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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发布虚假医药广告要严处
时间:2013-04-03 11:13:47  作者:网站编辑  来源:39健康网
现在,食品、药监、质检、工商对医药产品的管理都聚拢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里面,消除了当前食品安全与医药产品在审批与监管之间的部门壁垒

    现在,食品、药监、质检、工商对医药产品的管理都聚拢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里面,消除了当前食品安全与医药产品在审批与监管之间的部门壁垒,但要想根本的解决违法虚假医药广告问题,总局内部各个部门之间也应该通力合作。

    管理医药广告,最有威慑力的手段就是加大惩罚力度。假如发布一个广告一万块,如果你的广告信息违法,罚款就罚10倍,100倍,加大犯罪的成本,就让不法医药厂商有所畏惧。有资料显示,2012年,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179083例,是2011年的2.2倍,是2010年的2.45倍。庄一强曾做统计,报纸类医药广告大约40%是虚假或者疑似虚假广告。

    我国卫生和药品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医院、诊所、医疗技术以及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的审批,审批部门通过后再由工商部门负责批准登记,但令人意外的问题恰恰就在随后的广告发布过程中出现了:即使在手续规范、审批严格的情况下,医院、药品在为自己做广告的时候,往往就“变了味”。

    对这些违法行为又应该如何处理呢?不少消费者认为卫生和药品管理部门难辞其疚,但廖新波副厅长则道出了医药管理部门的无奈。他表示,以往大家看到违法虚假医药广告,通常把目光都聚焦在审批部门,但这些部门在审批过程中接到的都是正规申报手续,而对于违法广告行为又没有打击处理的职权,而真正有处罚和处理职权的工商部门又没有能够完全行使这一职权,结果医药卫生部门往往就背了黑锅。

    被称为“史上最严”交通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之后,对不少交通违章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比如闯红灯一次直接扣6分,并承担罚款。廖新波认为,如果对违法广告的管理能够像交通法这样对违法行为严惩不贷,必然会扭转现在广告泛滥的局面。

关键字:虚假医药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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