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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器官捐献年内全国推开 捐献者丧葬费有望减免
时间:2013-04-03 15:25:26  作者:网站编辑  来源:39健康网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3年试点结束,昨日正式由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联合部署,在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推广。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3年试点结束,昨日正式由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联合部署,在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推广。

659人捐献器官

    昨日,在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视频会议上,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赵白鸽说,至今年2月22日,19个试点省份累计实施捐献659例,捐献器官1804个。

  对人体器官捐献3年试点的成效,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称,确立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分类器官捐献标准;同时,明确了器官捐献的伦理原则即:自愿、无偿、知情同意。

捐献与分配对接保公平

    未开展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的省份,应尽快按照程序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卫生部提交申请,年内实现全国各省(区、市)全部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各地均应积极争取设立省级人体器官捐献中心(或办公室),统筹协调人体器官的自愿无偿捐献和公平合理分配。

  今年1月,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已正式组建,作为中国红十字会下设的二级事业单位,今后将以北京、天津为办公地点,独立开展工作。

  全国人体器官捐献信息系统预计年内上线,实现器官捐献志愿者信息的全国联网。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也将正式与捐献信息系统实现器官捐献、获取与公平分配的无缝结合。

北京已完成两例器官捐献

    昨天,北京市卫生局和北京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将按照部署于年内开展器官捐献,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据悉,最有可能的方案是,北京将先整合市属和部属医院开展器官捐献工作。

    由于北京市红十字会尚未向中国红十字会正式申请开展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南区工作站也不具备捐献见证的法律资格,因此,两例捐献均由试点省份的器官捐献协调员进行符合法律及伦理要求的捐献见证。两位器官捐献者捐献出的器官,也通过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实现了异地分配。

    据卫生部统计,目前,我国每年大约30万各种脏器衰竭患者登记器官移植。依靠死囚捐献、普通公民身后捐献、亲体移植等渠道的供体器官,全国每年可完成器官移植手术约1万例。器官供需比约为1:30,缺口仍巨大。另一项统计则显示,2012年,公民自愿无偿捐献的器官供体,约占当年手术移植器官总数的13%。

关键字:丧葬费,人体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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