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出台加强省级卫生计生系统公用微信平台使用管理规定。规定要求,要加强公用微信平台使用管理,实行专人负责,真正把微信作为学习、沟通、交流和宣传的重要平台。
规定明确,公用卫生计生微信平台要实行实名制管理,各地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公用微信平台第一责任人责任。规定指出,公用微信平台功能主要是发布或转发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卫生计生重大信息;各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重要工作动态、与卫生计生中心工作紧密相关及干部职工比较关注的信息,科学养生保健知识等;各地各单位在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事迹等。
规定要求,公用微信平台信息不发布或转发与党员领导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言论和信息;不发布或转发有违社会公德、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图片和视频;不信谣、不传谣,不牢搔、不抱怨,不妄议、不信邪;严禁发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微信红包和电子礼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