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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互联网诊疗服务量将纳入考核,该地发布新规!
时间:2024-09-11 13:52:22  作者:lfy  来源:上海市卫健委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正式印发《上海市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
  有人说过,21世纪是属于互联网的时代,这种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为现代社会带来了诸多红利,而互联网医疗正是其中之一。从发展历史来看,我国的互联网医疗已走过20个年头,产生了许多头部企业,也解决了不少棘手难题,并日益成为推动医疗改革的新潮助力。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正式印发《上海市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
  据悉,新版《管理办法》分五个章节,共三十八条,包括互联网医院设置申请、执业登记、执业管理、监督管理等内容。
  围绕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医院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建立互联网诊疗信息系统,保证互联网诊疗活动全程留痕、可追溯,配备信息专业技术人员,遵守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互联网医院信息系统按照第三级及以上标准完成定级备案和连续性测评,每年应依法开展测评。
  互联网医院应主动与监管平台对接,实现业务信息的互联互通,及时上传、更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相关执业信息,和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信息,上报业务数据,主动接受监督。
  互联网医院配备及使用的医疗人工智能产品、移动设备、应用程序、服务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在管理要求部分,《管理办法》规定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过监管平台对互联网医院实施监管,采集相关数据,重点包括医疗机构资质、医务人员资质、诊疗科目、诊疗病种、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用药情况、满意度评价、患者投诉、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等信息,重点监管互联网医院的人员、处方、诊疗行为、患者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等内容。
  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定期分析互联网诊疗整体情况,开展合法性、合理性管理,向各医疗机构及其登记机关反馈问题,并明确整改期限,互联网医院在收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问题反馈后应当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传至监管平台,同时报其登记机关。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互联网医院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量纳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日常业务统计范围,对实体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和评审评价时一并计算。
  互联网医院是近些年来比较火热的一个门类,即通过网络看诊、复诊以及健康咨询,切实解决了一部分患者的就诊需求,受到了患者网友的广泛好评。对此,再生医学网表示,随着该项政策的施行,相信将进一步推动我国互联网医疗事业的发展,进而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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