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
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的重点任务首先是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意见提出了改革时间节点: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目前,全国各地分布着约6800家城市公立医院。2010年,我国在17城市启动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今年改革试点城市将增加到100个。
意见要点
1 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2 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3 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
4 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
5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
6 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
7 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焦点:今年出台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
意见中提出,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试点城市要在2015年制定出台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授吴明认为,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使医院通过控制成本来获取利润,所以试点地区需要找到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成本和调动医生积极性的平衡点,兼顾医院和医生、患者和医保三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