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蜂产品、饮料、速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其他调味料、餐饮食品、水产加工品及其他、酿造酱类8类食品共662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65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一、总体情况:
蜂产品177批次,全部合格;饮料98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9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5批次,全部合格;其他调味料10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10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水产加工品及其他25批次,全部合格;酿造酱类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溪河海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酒杯,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经检测实测值为检出/50cm2,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2。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北京田氏幸福餐饮中心使用、消毒的勺子,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经检测实测值为检出/50cm2,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2。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标称北京六必居食品有限公司怀柔酿造厂生产,北京红事汇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干酱(黄豆酱)(被抽样产品涉嫌假冒),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经检测实测值为2.10 g/kg,标准值规定最大使用量为1.0 g/kg。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4、标称老李家香油坊生产,北京云顺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花生酱,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1,经检测实测值为37.2 μg/kg,标准值规定限量为20 μ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